索 引 号: XM04109-01-01-2018-007
发布机构: 海沧区文体局各有关单位:
按照《厦门市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》,根据《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进一步推进“证照分离”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厦府办〔2018〕109号)精神,我局拟对涉及事项做相应调整。
共调整权责事项1项,其中:行政许可事项1项,事项名称由“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(含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方式)(含2个子项)”变更为“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(含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方式)(含3个子项)”,同时新增子项1项,子项名称为“3.单位或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(告知承诺制)”。
调整后:
我局权责事项共327项,其中:行政许可16项,行政确认4项,行政处罚189项,行政强制3项,行政监督检查24项,其他行政权力20项,公共服务19项,其他职责事项52项。
因法律法规立、改、废、释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致我局(办)权责清单具体事项发生变化的,我局(办)将提出调整权责清单事项的具体要求,按程序报请区审改办研究审核确定后再作调整公布。并以厦门市权责清单管理系统“一个源头”管理模式,实现权责事项和办事指南电子化管理,全区权责清单和办事指南统一管理、统一公布,实现政府部门职责的精细化管理,确保权责一致。厦门市权责清单系统地址:http://qzqd.xm.gov.cn/
附件:厦门市海沧区文体广电出版局调整权责事项一览表
特此通知
厦门市海沧区文体广电出版局
2018年8月1日
(联系人:黄金航,联系电话:6539171)